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污染是当今环境保护的热点之一,我国作为生产制造大国,VOCs污染治理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化工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重点和难点。
从治理效果来看,虽然政策不断落地,力度不断加强,但治理成效却并不明显,我国vocs的绝对排放量要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的排放量都高,每年超过2000万吨。因此控制vocs的排放量,对大气环境来说至关重要。
选择治理方案的几个基本要素:
根据废气成分(是否含有水分、固态物、油状物,及处理难易程度)、浓度(高、低)、排放形式(连续或间歇排放)选择处理方案。
以下情况适合选择等高温离子焚烧处理方案:
有机物含量较高、成分复杂、易燃易爆(丁二烯等)、较难分解物质如二硫化碳,含有颗粒物、油状物、连续大剂量排放的工业废气。
如凹版印刷、胶板印刷、涂装、化学合成、石油化工、香精、香料等行业。
以下情况需要增加旋风除尘装置:
含有颗粒物的工业废气,如涂装行业废气。
以下情况需要增加冷凝器:
废气温度超过70℃且含有大量水分,需要加装冷凝器。
以下情况需要增加气、液(油)分离装置:
1、含有油状物的工业废气,如垃圾焚烧装置排放尾气。
2、含有大量水分。
以下情况需要加装防爆阻火器(天然气防爆阻火器)、防爆井及爆破片
废气中含易燃易爆成分,工作场所有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