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概述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所 申请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若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答辩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决 定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商标申请为什么被驳回据国家商标总局数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全国申请的商标被驳回几率基本维持在35%以上的高位,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商标被驳回,大至原因有以下四种:
一、商标局审查员误判导致
目前中国商标局商标审查全部都是人手审查,每个人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因此会导致对一部分商标的错误判决。
二、由于商标申请前查询不利导致
其实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大多数商标申请是通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报送国家商标局的。申请人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查询工作一般是代理机构完成,所 以商标被驳回大多数原因也是由于代理机构申请前查询不利造成。例如:有些代理机构由于担心告知如上情况会降低客户的信任度,导致业务的流失,从而采取隐瞒 的态度;甚至为了获得业务,对于一些明显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商标故意不告诉申请人,导至商标被驳回。
三、由于盲查期导致
上面说的代理机构申请前查询不利,指的是盲查期以外的查询。为什么会产生盲查期,是因为申请的商标统一在北京国家商标局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当天将所有 要申请的商标马上录入系统,我们查询到的数据基本上都是六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那这个风险是无法避免的,这个 结果也是无法查询的,但是这种情况造成的商标驳回几率并不高。此种原因造成商标被驳回的,责任也就不在代理机构,通常是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由于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
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例如:第30类(食品)“真美味”商标会被驳回,理由是带有夸张性宣 传;第25类(服装产品)“彩棉”商标被驳回是没有显著性的原因;第11类(电子产品)“数码”商标被无效,理由是此名称已是通用名称;第20类(家具产 品)曾有大型的家具企业不断的申请“耀邦”都被无效了,理由是具有不良的影响...这些明显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商标,一些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 验的代理机构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判断或者是为了获得业务而不告诉申请人,导至商标被驳回。所以说商标注册中,申请人不能仅仅比较价格, 在服务质量上也应当多做比较。虽然代理机构不是万能的,但好的代理机构对避免商标被驳回的经验会更加丰富,相对而言,会利于申请人商标的成功申请。我精哲 知识产权之所以敢提出商标注册不成功退款,因为我们拥有众多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和一批经验相当丰富的商标代理人,完全有能力将商标注册被驳回的风险降到最 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