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安徽新产品认定的好处 (一)申报一项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目前合肥市政府对每一个新产品认定有5万元的奖励政策。 (二)申报安徽省新产品认定,体现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以后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的基础。如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作为附件材料加入,有加分作用。 (三)申报安徽省新产品认定并备案,拿到“安徽省新产品证书”,是一项荣誉。 (四)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考核需要3个新产品,是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加分项。 (五)新产品作为“工业精品”优先遴选产品。 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
二、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 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安徽省新产品申报流程 (一)企业研发的新产品,其技术鉴定工作由研发单位自行组织。 (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一般采取会议方式。鉴定组织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以鉴定会形式对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出具审核意见。 (四)每季度末月15号前,企业将申请材料和《安徽省新产品确认计划表》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经信委窗口。 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新产品认定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二)原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并且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进行了重大改进的产品; (三)将一个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的;将一个成系统的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的;将一个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的; (四)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五)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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