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活民营企业的创造力,又最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的通知中,此项目其中针对财务有两项申报条件,分别为:
1、科技研发费用投入占年技工贸总收入的2%以上;
2、企业每年技术性收入和新产品收入两项占总收入的30%以上。
在仔细研读该项通知后,也为了提高通过率,建议有规划报民营科技企业的客户可以提前规划财务事项。
首先,技工贸总收入是指科研单位在科研生产经营、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贸易活动中通过各种形式、各个渠道获得的收入。用计算公式来讲,技工贸总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研收入(纵、横向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专项资金
收入+院所创办公司或实体技工贸收入+其它收入,但是应剔除房地产经营性收入。
所以企业在规划研发费用的时候要注意技工贸总收入的归纳,不然会造成占比不达要求,影响申报的通过率。研发费用包括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直接人工、直接投入、折旧摊销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在申报民营科技企业的时候,要在利润表的管理费用中列示,这在材料中会让专家一目了然,另外研发费用占比2%是最低要求,我建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占比,而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已经达到75%,这也是利好消息。
新产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主营业务收入 和其他业务收入 中销售新产品实现的收入 ;技术性收入 通常是指技术开发 收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咨询服务收入以及学术 和科普活动收入等。
一般企业中,技术性收入很少或者没有,若涉及提前规划,企业最好还是有技术性收入的,占比30%同样是最低比例,建议企业两项收入能做到50%以上,由于在报表中是无法体现新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的,所以在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材料中,我们财务人员可针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要求条件对企业整体财务进行一个总结性书面说明,盖上公章,这样对于专家评审有一定的好处。
今年的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申报接近尾声,有兴趣或者有规划的,可以从现在针对条件进行规划,争取来年申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