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书。
b.56学时培训合格证书。(二选一)
2.经营农药品种≤10个的,经营人员≥1人。
经营农药品种10个以上的,经营人员不少于2人。
3.营业场所≥30㎡、仓储场所≥50㎡,若同时还经营其他产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要有产权证;若租用则需另外提供租赁合同(营业场所房屋用途最好是办公或商业)。
5.营业场所要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展示陈列柜,仓储本公司可协助提供。
6.扫码枪(即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7.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本公司提供)
8.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还应当具备2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条件(2年相关单位的社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