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在市场、等各方聚光灯下被视为高端前沿行业的宠儿,被视为市场壁垒、护城河、威慑武器等,在不同层次的企业眼中别赋予了不同含义,形成共识的是专利作为转型升级的催化剂和发动机必须进行早布局、广布局、先申请,正所谓高筑墙,广积粮,先为王;而真正需要专利的是哪几类公司呢?
1 . 小打小闹,特立独行,差异赢得竞争
此类企业基于对市场独到的认知和技术研发积累,逐渐形成了本领域内较强的认知度和客户口碑,经过对市场的研究形成了适合市场的改进型产品,在同类企业中具有较强的识别度并赖以获得利益,此类企业需通过对改进型产品的技术进行严密保护,策略为争取发明专利为目标,改进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主要,外观设计专利强化外形差异性。
2 .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此类企业已经不再是在现有技术上的简单改进,而是在目标领域具有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准,经过研发确立了某领域技术的先进优势,为众多后来者争相模仿,此时要及时申请发明专利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对辅助技术进行保护,形成专利池,尽量争取垄断利润。
3 . 开疆拓土,先占为王
此类企业所聚力研发的技术领域属于市场空白,本身为市场的先行者,必须要以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对科研成果及辛苦培育的市场进行保护,随着市场的成熟及领域认知的推广,技术优势或者商业模式与实现技术的组合将转化为核心价值,后期无论自行消化生产还是作为技术、模式复制输出都有很大的利益空间。
4 . 边缘游走,知产裸奔
需要通过专利申请保护核心技术部分,另外申请实用新型作为防御性专利,防止随着自身经营规模扩大引起市场上技术巨头的知识产权打压,防止知识产权擦边球产品长期处于知识产权裸奔的危险状态。
5 . 可复制性强,需及时确权
此类企业多为小家电、工艺品和简单工业制品的制造批发商,通过对客户提供的外形及功能要求进行内部结构的组合设计,打样后供客户考察采购,但往往由于价格因素面临打样不采购的尴尬局面,客户支付打样费后拿走成熟的设计寻求更低价的生产商进行批量生产,而产品设计本身并不复杂缺乏难以复制的技术壁垒;此时可在设计完毕后现行进行专利申请,并告知客户本公司对结构设计创新限购与专利权,利用我方设计委托其他厂家生产会使其双方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从而防患未然。
总之,专利既可为甲又可为戈,企业在中国整体推进转型升级的大潮中需要自我定位、规划,充分发挥专利的各项功能,及时确权,及早布局积极应对侵权风险或侵权诉讼,高筑专利墙,广积知产粮,争为领域知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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