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 黄花梨高束腰带抽屉小炕桌:
文震亨,作为“明四家”之一,其生活亦是一种燕闲清赏式的闲居生活,从《长物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其“古”、“雅”、“真”、“宜”的审美标准。他接受了庄子崇尚自然、弃置雕饰的朴素美的思想,提倡掩去人巧,“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自然与创造的和目的性之美。“随方制象,各有所宜”是文震亨在设计上提出的一个总的原则。从设计为人的系看,“宜”又可分为功能之宜、形式之宜、审美之宜和自然之宜。
“因地因人而制宜”为形式之宜,它是一种视觉感受上的要求,设计必须形成客体物象与视觉感受的和谐,提倡一种“简”、“洁”、“精”、“雅”的形式之宜;“审美之宜”的“宜”的工艺造物观是创造一种共生的美学观,能够成为客体物象与观者审美观照的桥梁,造物不尽是使用,更是美的寄托和精神归属的提供;最后三者合目的性的“自然之宜”,亦如文氏欣赏的“刀法圆熟,藏锋不露”的宋代剔红,而果核雕“虽及人工之巧,终是恶道”,“宁朴无巧,宁俭无俗”,文氏对制宜工艺造物观的提倡,也是对归真返朴的造物意境的追求。
明末清初 黄花梨高束腰马蹄足香桌
“宜”在明式家具结构和功能上的体现
不片面追求高大奢丽,而重在适宜——尚用之宜,除客观因素外,设计也应纳入主观因素及人的因素。这便是“宜”在明式家具的结构中运用的美学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