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猎雕伟业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一直以“注重质量、用户至上、信誉为重、服务为诚”的经营方针来发展,以保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我公司目前拥有多套自己的研究生产设备、多条流水生产线。产品销售范围遍布全国,另外还与众多国外客户建立了长久的供销合作关系。目前我厂已拥有了一条产、供、销为一体的经营模式。
起重滑车
(1)穿绕滑车或滑车组的钢丝绳必须符合滑车的要求。当选用的钢丝绳直径超过滑车的要求时,会加剧滑车轮的磨损,同时也使钢丝绳的磨损加剧。一定起重量的滑车应配相应粗细的钢丝绳。
(2)滑车所受力的方向变化较大时,或在高空作业中,不宣采用吊钩型滑车,以防脱钩。如使用吊钩型滑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挂好吊钩后,用细铁丝把吊钩口封住,使吊钩不能脱出;或采用带有卡索板的吊钩,这种吊钩使用更方便,在挂好吊钩时,卡索板在弹簧的作用下弹开,把吊钩口封住。
(3)在穿绕滑车组时,应注意钢丝绳在滑轮槽中的角度。在任何情况下,滑轮槽的偏角不得超过4°~6°。因为,当钢丝绳在滑轮槽中的偏角过大时,钢丝绳与滑轮槽侧面的磨损加剧,另一方面,钢丝绳易滑出绳槽,使起重作业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发生事故。
(4)若多门滑车在使用中只用其中几门时,则其起重量应经折算相应降低,不能仍按原起重量使用。
(5)滑车组经穿绕后使用时,应先进行试吊,详细检查各部分是否良好,有无卡绳,摩擦或钢丝绳间互相摩擦之处,如有不妥之处,应经调整后才能正式起吊。
(6)滑车在拉紧后,滑车组两滑车轮的中心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其最小距离应不小于表4-3中的规定。
(7)当滑车的滑轮有裂纹或缺损时,不得投入使用。当其他部位,如吊钩、轮轴、拉板等存在缺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不准使用。
(8)滑车不得超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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