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美国商标马德里商标香港商标申请流程费用
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一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
美国品牌注册流程: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交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美国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起1个月为异议期。
4、提交使用声明:经过上述程序后,商标专利局颁发“允许通知”(a notice of allowance),非注册证:颁发“允许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或申请预留商标。
5、注册核准: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6-12个月
新修订的《欧盟商标条例》(欧洲议会及欧洲理事会第(EU号条例),于2016年3月23日起生效,该法规对原来的欧共体商标法进行了大量修改。只需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同时保护28个成员国。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香港特区的商标注册制度属于独立体制,即使商标已在中国商标局或世界其他地方注册了,亦不会自动在香港受到保护。若要在香港特区得到保护,必须注册香港商标。在香港,声音、气味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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