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报告发布后,项目团队针对发现的监督性监测开展不完善情况,向全国各地环保部门寄出了130余封履职申请,申请环保部门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的规定严格开展垃圾焚烧厂监督性监测。已收到部分答复,均表示接受申请,会按照法律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
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状况如何?
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获悉,只有公开了的信息才有分析的可能,信息公开的状况实际决定了项目团队分析的样本量。项目团队观察环保部门和各省市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平台发现,191座垃圾焚烧厂无任何监督性监测信息,243座垃圾焚烧厂的2018年第一季度烟气监督性监测数据未被主动公开,占到全国已运行垃圾焚烧厂的68%。
重庆市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平台未公开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烟气监督性监测数据
2017年11-12月,项目团队针对全国104座未公开信息的垃圾焚烧厂向107个市/区县环保局邮寄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厂)2016年第三季度至2017年第一季度环保部门烟气、废水和飞灰监督性检测数据”,根据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进行整理发现环保部门对于垃圾焚烧厂监督性监测普遍存在缺失。
监督性监测达标情况如何?
项目团队观察环保部门和各省市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平台发现,全国有168座公开烟气监督性监测的垃圾焚烧厂中,13座垃圾焚烧厂2017年监督性监测数据存在超标。
104座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申请仅获得27座垃圾焚烧厂监督性监测数据,74%垃圾焚烧厂监督性监测数据被拒绝提供。对于答复的27座垃圾焚烧厂监督性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发现其中3座垃圾焚烧厂存在超标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