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数字双输出建筑差压监控系统1、依据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Pa至50Pa,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设置余压监控系统;
2、当防烟楼梯间或前室余压达到超压监控值时,余压探测器发出报警信息,余压控制器打开受控加压风机风管上的电动旁通阀用于泄压;余压达到正常区间值后,余压探测器发出信号,余压控制器关闭旁通阀,可通过控制风阀执行器的开启角度来保持余压值稳定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
3、余压控制器采用标准导轨式安装在加压风机控制箱内,采用汉字液晶实时显示被管理的余压探测器工作状态,可存储10000条故障报警信息;系统总线采用NH-RVS-2×1.5 mm²通信及供电,沿楼梯间、前室楼板垂直敷设,500米并联连接管理128台余压探测器;
4、余压监控系统可自成系统,也可通过余压控制器通信接口并联接入加压风机控制箱内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总线,将系统工作状态实时上传至消防控制室内的SL-A-00监控器进行存储,以便于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和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5、余压探测器采用汉字液晶实时显示余压和温度值,超压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采用安全电压DC24V供电,由余压控制器集中供给;
6、余压探测器具有压差校验功能,所有余压探测器均具有唯一地址编码并自带总线隔离器,通过余压控制器软件编程远程设定现场余压探测器的地址编码及故障参数,方便系统调试及后期维护使用;
7、余压探测器设置在楼梯间、前室内疏散门侧,距顶0.2至0.5米壁挂安装,采用底座直接固定在预埋86盒上,引压用的气管座可根据实际情况装于墙面或吸顶安装均可;
8、系统的施工,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图审机构审核。
测量介质 :弱腐蚀性干燥气体
工作电压 :24VDC/3A
测量精度 :±1Pa
测量量程:0~60Pa可调、可校正
耐压 :1000Pa
电梯前/走廊动作压力:30Pa,复位压力:25Pa
楼梯间/走廊动作压力:50Pa,复位压力:40Pa
响应时间:0.2-10S可调
输出方式:模拟、数字双输出
传感器传输速率:可调
机械加压设置
1.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应采用自垂式百叶风口或正压送风口/多叶排烟口(阀体+面板形式),当采用正压送风口(多叶排烟口)时,应在其加压风机的吸入管上设置与开启风机连锁的电动阀。
2.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为现场手动打开或与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打开的常闭百叶风口。
3.机械加压送风机可设置一台或多台。机械加压送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4.机械加压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楼梯间的风口截面按楼梯间总送风量的平均值计算,前室的风口截面按前室总风量的50%。
5.前室机械加压送风口宜设置在靠近地面的墙面上。
排烟设置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对“一类建筑和高度 超过32m的二类建筑的下列走道和房间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米,且无直接自然采光或设固定窗的内走道;
2.虽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米的内走道;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经常有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4.净空高度超过12米及12米以下且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中庭; 中庭机械排烟口应设在中庭的顶棚上,或设在紧靠中庭顶部的集烟区。排烟口的ZUI低标高映射在中庭ZUI高部分门洞的上端,当中庭较低部位靠自然进风有困难时,可采用机械补风,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5.地下室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设有窗井等采用可开窗自然排烟措施的房间除外)。地下室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时,除汽车库内有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外,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