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2016 年 1 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在新政策的背景下,企业必须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才能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还须满足财务增长率、公司拥有大专文凭以上人员所占比例等五个方面的达标条件。其中,没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最大障碍。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资助事项中,企业主要面临着如下
问题:
1、缺少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才;
2、缺少政府最新的科技政策信息。新政策出台后,由于政府信
息的公示渠道单一,致使企业的高层难以获得相关的重要政
策,大部分企业又未安排专职人员跟踪联络,进而耽误了企
业准备相关活动的时间;
3、缺少能将财务、研发、人事三部门协调起来的机构或者人才。
国家高新材料申报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牵涉到财务、知识产
权、研发、人事等多个方面,需要企业的相关部门联合在一起。
加之申报过程的复杂性,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很好的协调是很
难完成申报工作;
4、没有设置专门的政府对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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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认定标准
1、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
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
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
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八个领域。要求企业必须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 6 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
(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
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
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
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
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
4
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
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
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
作指引》的要求。综合分值要在 70分以上才能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
科目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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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分 | (1)制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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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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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 |
| (3)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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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 |
|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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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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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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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 30 分 | 企业获得的专利、注册软件版权数、集成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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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布图设计权数、植物新品种数等核心自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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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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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 6 项。或发明专利 1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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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 30 分 | 近 3 年内科技成果转化要求年平均数 5 项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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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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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分 | 销售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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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 |
| 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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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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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分 | 70分以上才能进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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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1.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2.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 |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 分值 |
1 | 技术的先进程度 | ≤8 |
2 |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8 |
3 | 知识产权数量 | ≤8 |
4 |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 ≤6 |
5 | (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 ≤2 |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 (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 (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 (1-2分)
B. 否 (0分)
3.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4. 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得分 | 指标 赋值 | 分 数 | |||||
≥35% | ≥25% | ≥15% | ≥5% | ﹥0 | ≤0 | ||
≤20分 |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 | A 9-10分 | B 7-8分 | C 5-6分 | D 3-4分 | E 1-2分 | F 0分 |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 ≤10分 | |||||||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有的优惠资助补贴政策
1税收减免
(1). 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2). 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摊销。
2、财政支持
(1)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当地享受财政厅补助的10w奖金、享受国家所得税减免,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3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免40%予以研发资助。
(2)加大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和高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投入。
自 2009 年起,连续 3 年,每年新增 3 亿元,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与应用示范。
3、金融支持
(1) 银行每年从信贷总额中划出一定数额的贷款指标作为科技
开发专项信贷资金,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市财政再安排部分资金作
为贷款贴息,贴息率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专项信贷资金重点用于
扶持本规定列举的项目的开发生产,由科技局提出项目建议,由银行
对专项信贷资金进行审批。
(2) 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 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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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4、土地房产
(1)2008-2020 年,建成 500 万-600 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
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在每年新增工业用地中,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所占比例不低
于 60%。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及有效期限
1、认定程序
申请-初审-受理-评审-评议-公示-公告-颁证-备案
2、有效期限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
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对提起复审的次数没有限制。
3、复审条件
复审条件跟重新认定的条件相同。难点仍在知识产权。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给贵公司带来的受收益
以表格的形式说明:
序列 | 具体利益科目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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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得税(国家|) | 按照 15%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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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财政厅补助1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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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府科技资金申请 | 额度高,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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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转让收入 | 免征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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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研发费用扣除 | 按 175%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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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固定资产折旧 | 减速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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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贴息 | 优先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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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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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获得上市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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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 | 优先获得债券发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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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获得创新型产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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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获得高新技术产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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