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使用条件
可用于具有甲烷煤尘爆炸性混合物的煤矿井下。
在不含能够腐蚀金属或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的环境中,在不含导电尘埃的环境中。
海拔不得高于1000m
环境温度:0~+40℃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在25℃时);
大气压力:80~106kpa;
贮存环境环境温度为:-40℃~+60℃
基本参数
型号 | FD100 | FD200 |
引爆能力(发) | 100 | 200 |
脉冲电压峰值(V) | 1850 | 2800 |
允许最大负荷电阻(Ω) | 620 | 1220 |
电源电池 | 1.5v×3=4.5v | 1.5v×4=6v |
本安参数 | Uo:4.0v;Io:10mA | Uo:2.5v;Io:5mA |
引燃冲量(A2ms) | 8.7≤X≤12.0 |
供电时间(ms) | ≤4 |
充电时间(s) | ≤20 |
外型尺寸(mm) | 192×145×67 | 208×155×67 |
重量(Kg) | 1.45 | 1.85 |
双闭锁 | 无 | 无 |
产品构成
发爆器主要由外壳(材料选用酚醛玻璃丝塑料热压制成),导通端子、放炮接线柱、放炮指示灯、毫秒开关、变压器、主板、钥匙总成、电池等组成。
3.产品工作原理
发爆器由导通测量、主电路、充电过压保护单元组成。
导通测量单元:由电源、发光二极管。限流电阻组成。如果被测量放炮网络接触不良或雷管质量不符合标准。则发光二极管不发光,此时不能放炮。
主电路:由高频电压发生电路、高频变压器、倍压及快速整流电路、高性能电容、电压指示电路组成。当开关转到充电位置便接通电源,高频电压发生电路工作。高频变压器二次线圈输出的高压,经快速恢复二极管整流给主电容充电,当电容电压达到峰值电压时,准爆灯灯亮,此时将开关转到“放炮”位置引爆雷管,剩余电荷自动泄放到泄放电阻中。
充电过压保护电路:当主电容电压达到峰值电压时,该电路可保持电压不再升高,起到保护电子元件功能。
常见故障与检修方法见下表
序号 | 故障现象 | 故障原因 | 修理方法 |
1 | 测量灯不亮 | 1.电池夹接触不良,断线或电池无电 | 1.检修电池夹或更换电池 |
2.发光二极管损坏或限流电阻损坏 | 2.更换发光二极管或损坏的电阻 |
2 | 开关拨到充电位置不充电 | 1. 电池无电 2. 高频回路断路或三极管损坏 | 1. 更换新电池 2. 修理振荡回路,更换损坏三极管 |
3 | 振荡声音正常,但充电时间很长或充电指示灯不亮 | 1.电池电量不足 | 1.更换新电池 |
2.发爆器放置时间太长 | 2.反复充、放电数次 |
3.充电指示灯损坏 | 4.更换充电指示灯 |
4 | 充电时振荡声音不正常,主电容不充电 | 1.二极管损坏 | 1.更换二极管 |
2.充电回路断线或主电容损坏 | 2.检修充电回路,焊好断线 3.更换损坏电容 |
5 | 刚充电指示灯即亮 | 1. 压敏电阻变值或短路 2. 2K2W电阻损坏 | 更换损坏元件应特别注意印刷版的清洁度和短路现象 |
6 | 冲能下降 | 1. 主电容容量下降 | 1.更换电容器(要求配对) |
2.开关毫秒缩短 | 2.修理开关 |
维修与保养
1、
绝对禁止在井下检修。
2、
当发现发爆器起爆能力小,易出现哑炮时,则需要检修。在没有发爆器参数测试仪的情况下,可使用额定电压220V的白炽灯检测发爆器的输出电能。方法是:100型用100W,200型用200W,把白炽灯的两极用导线连接在发爆器的接线柱上,在发爆器的准爆灯亮时,把开关转到“放炮”位置上。如果白炽灯泡很亮,说明发爆器引爆能量已达到标准(但不能说明放电毫秒时间);灯泡不亮或者灯丝呈红色则说明发爆器有问题。
3、
发爆器无质量问题而带炮少,主要原因可能是放炮母线不标准(母线太细),或是放炮回路中有连接不良现象(参照注意事项)。
4、
维修时不得碰伤限流电阻的胶封引线,不得改变原本安电路和与本安电路有关的电子元件的规格和参数。
5、
维修和更换电池时,严禁碰伤各防爆面。
6、
对正常使用的发爆器要定期检查其各项工作性能,并逐台填写记录卡片。
7、严禁损伤隔爆面!
注意事项
1、在放炮网络母线没连接到发爆器之前,人、物必须撤离放炮现场,以免误爆破时出现事故。
2、放炮母线应采用标准的专用线,单条200米长母线,阻值需小于20Ω(如采用铜芯线,线径必须大于1.5mm²)。如有接头必须错开连接,并用防水胶布包实,严禁接地。因黑胶布易渗水导电,所以不准用黑胶布包扎接头。
3、放炮雷管须采用串联接法(用200型每次起爆100炮以上应采用串并联接法),雷管脚线之间如需加长必须用双条线连接,否则会因偏流会造成个别哑炮;各雷管接头严禁接地,接触水及金属物;每只雷管脚线必须拉开接直,防止产生电磁感应消耗电流。
4、必须把两条放炮母线都接到放炮接线柱上,并确保母线没有与测试端子相连或接触,接线柱对放炮母线必须压接牢固,防止产生火花出现事故。
5、放炮前必须保证爆破网络全电阻测试合格。
6、严禁带电开盖;不允许在井下有瓦斯、煤尘等易爆环境下更换电池。
7、如果放炮完成后发爆器内仍有高压(主电容正负极之间仍有电压),说明泄放电阻已损坏,该发爆器必须维修后再使用。
8、单只电池短路电流不应低于2.5A,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池。本型号发爆器只能使用标准的一号电池。
9、长期未用的发爆器在下井使用前应充、放电几次,以检查和恢复主电容性能。发爆器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
10、发爆器应有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无毒物处存放,并有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