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灰渣、烟气处理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废金属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飞灰采用水泥做为固化剂,使用螯合剂做为稳定化药剂的方法处理飞灰,固化处理后的飞灰和炉渣均送至凤鸣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及生活垃圾送焚烧车间进行焚烧。
5.地下水污染防范由于本项目使用的辅料如果发生泄漏,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同时如果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渗措施不当,可能渗漏污染地下水。因此,为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对厂区生产车间及原辅材料储存库房应做好防渗处理,避免物料渗漏污染地下水。同时在垃圾储存坑设置渗沥液收集池,当收集池内液位到达一定高度时,污水泵将渗沥液打到地面送往渗沥液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处理池及管道等也应采取防渗措施,并严格施工管理,避免发生渗漏,污染地下水。
四、建设项目经济损益分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一项城市市政基础工程,其处理程度与水平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外在标志。它涉及到市容市貌是否美观、清洁;关系到居民居住环境是否卫生安全。该项工程的建设将有效地缓解由于经济发展和生活等带来的垃圾对环境的危害,成为保障当地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本项目的建设将为服务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一个新的出路,它的建设无疑将使服务区的环境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减少了雅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处理处置压力。工程建成后,在环境损失的补偿方面随时间的增加基本不需追加投资,随着工程的运行,环境效益将不断增大。因此,在环境费用——效益方面,工程具有较优越的经济效益。
五、公众参与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雅安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在雅安市人民政府网(2016-02-14)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来电来访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雅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外排的各种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合理、有效、可行,只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施工,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上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