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晟拓管道装备有限公司(杨经理:139晟317拓30975),晟拓法兰制造厂为您提供Q345B法兰生产厂家,专业对焊法兰生产厂家有什么规格请致电河北晟拓法兰专业制造厂,河北盐山是全国法兰的集散地,我厂又是当地的明星企业,是广大施工单位的shou选法兰品牌.我公司本着“一切为了客户”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为您排忧解难
高压对焊法兰是指带颈的并有圆管过渡的并与管子对焊连接的法兰。对焊法兰在生产和使用中按照一定的原则和原理生产和使用,保证能够按照正确的方式和方法使用,提供良好的使用的价值和作用对焊法兰适用于压力或温度大幅度波动的管线或高温、高压及低温的管道,也用于送价格昂贵、易燃、易爆介质的管路上。对焊法兰不易变形,密封好,应用广泛,公称压力PN在16MPa左右。法兰盘的对接尺寸随公称压力而改变,从而造成等径法兰盘常常无法对接,订货、制造、储运、安装、检修、维护等实际工作非常麻烦,对 0.25、0.6 MPa法兰盘采用1.0 MPa的对接尺寸,厚度仍采用原来的三种规格,从而实现对接尺寸的简约化。高压对焊法兰的生产标准:由于容器筒体的公称直径和管子的公称直径所代表的具体尺寸不同,所以,同样公称直径的容器法兰和管法兰,它们的尺寸亦不相同,二者不能互相代用。管法兰的型式除平焊、对焊法兰外,还有铸钢法兰、铸铁法兰、活套法兰、螺纹法兰等。其中化工部标准中分为欧洲体系、美洲体系等,我国常用的为欧洲体系。由于操作压力不高,直径不大,可采用甲型平焊法兰、平面密封面,垫片材料选用石棉橡胶板。联接螺栓选用材料为Q235-A,选用2"、4"的法兰。对焊法兰的压力等级、材质、标准等具有不同的特性和特点,在使用中按照一定的原理和方式和方法使用,能够按照相应的标准生产和加工,保证在使用中具有良好的使用价值和作用。对焊法兰压力等级:0.6Mpa~32Mpa(150Lb~2500Lb)材质:
金属坯料的加热方法,按所采用的热源不同,可分为火焰加热与电加热二大类。
1、火焰加热火焰加热是利用燃料(煤、焦碳、重油、柴油、煤气和天然气)在火焰加热炉内燃烧产生含有大量热能的高温气体(火焰)通过对流、幅射把热能传给坯料表面,再由表面向中心热传导而使金属坯料加热。火焰加热方法的优点是:燃料来源方便,炉子修造简单,加热费用较低,对坯料的适应范围广等。因此,这种加热方法广泛用于大、中、小型坯料的加热。火焰加热的缺点是:加热速度较慢,由于坯料长时间在高温状态下,氧化剧烈、氧化皮生成较多,影响锻件表面质量、浪费原材料,所以,锻件重量每加热一次,烧损量可达3%-5%。且加热质量不易控制,坯料的始锻温度温差较大,可能对质量造成影响。由于火焰加热大部分采用的原料为煤和油,如燃烧不充分,将生成大量的烟和灰,污染环境、劳动条件较差。 2、电加热电加热是通过把电能转变为热能来加热金属坯料,一般有感应电加热,接触电加热,电阻炉加热和盐浴炉加热等。
⑴感应电加热感应电加热原理是将交变电流通入感应器,产生交变磁场,金属坯料内部产生交变涡流,在涡流发热和磁化发热双重作用下,直接将金属坯料加热。 感应电加热优点是:加热速度快,加热质量好,温度控制准确,金属烧损较省(氧化皮生成量少,约在0。5%左右),操作简单,工作稳定,劳动条件好,无环境污染。缺点是:设备投资费用较高,电能消耗较大,由于坯料直径不同,感应器的配置也相对较多,必须经常根据坯料直径大小而更换。
⑵电阻炉加热电阴炉即一般的箱式电炉,利用电流通入炉内的电热体(电阻丝或电阻棒)所产生的热量,以幅射与对流传热的方式来加热金属坯料,高温电阻炉炉温可在135℃以上。但这种加热方式受到电热体的限制,热效率较低,加热时间长;但对不同直径、长度的金属坯料适应范围较大。 ⑶接触电加热和盐溶炉加热接触电加热原理是以低压大电流直接通入金属坯料,由于金属存在一定电阻,电流通过就会产生热量,从而使之加热。盐溶炉加热原理是利用电流通入炉内电板产生的热量,把导电介质熔融,通过高温介质的对流与传导传热,将埋在介质中的金属坯料加热。
高压对焊法兰的范围应用:锅炉压力容器、石油、化工、造船、冶金、机械、食品等行业.运用接触理论和有限元方法,螺栓联接法兰盘结构的接触问题。建立了盘式联接结构的有限元模型,给出了盘式联接接触的接触条件和刚度修改准则。充分考虑了联接螺栓预紧力对结构刚度的影响,将其合理地转化为等效节点初载荷进行处理,并推导出在法兰盘对接面上有气密性要求时求解预紧力的公式。在进行理论计算的同时,还设计了试验对其进行了验证。后开发出一套用于对盘式联接件进行有限元分*的程序系统。采用的分*方法和由此得出的结论以及开发出的软件具有一定的工程意义。
对焊钢法兰:用于法兰与管子的对口焊接,其结构合理,强度与刚度较大,经得起高温高压及反复弯曲和温度波动,密封性可靠.公称压力为0.25~2.5MPa的对焊法兰采用凹凸式密封面PN0.6,PN1.0,PN1.6,PN2.5,PN4.一、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4726-4728的相应要求。 1、公称压力PN为0.25MP-1.0MPa的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 2、除以下规定外,公称压力PN为1.6MPa-6.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 (1)公称压力PN≥10.0MPa法兰用锻件; (2)公称压力PN>4.0MPa的铬钼钢锻件; (3)公称压力PN>1.6MPa且工作温度≤-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 带颈对焊法兰、带颈平焊法兰、承插焊法兰和螺纹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的钢板在使用之前应该经过一定的检验标准,钢板应经超声波探伤,无分层缺陷,保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和性能;2.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经弯制对焊成圆环,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法兰;3.圆环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4.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并作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的II级要求,超声波探伤符合 JB4730的I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