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名称: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填写;
二、企业性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公司类型”;
三、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与清洁相关的所有项目;
四、营业收入:企业从事清洁清洗业务上年度的实际收入总额;
五、申报企业填写资质申请表之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年检复印页清晰;
2、公司章程、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等文件;
3、清洁清洗专业设备、设施明细表(主要设备提供图像资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开户行开据的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学历复印件;
7、企业须提供二至五名以上人员的培训证书(其中高空和空调至少五名),培训证书包括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证书、具有国家级行业协会(机构)颁发的专业证书、具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
8、提供近一年来两例相关专业项目证明(项目合同书或甲方出据的证明材料、附带项目方案及影像资料); 必要时,预约现场考察;
9、企业获得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0、提供有效期的5人以上的社保单。
六、申报企业须为“中清协”会员单位。资质资格依据商务部颁布的行业标准《清洁行业资质评价体系》(SB/T 1059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