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在经济发展方面,也会有法律条文对经济活动进行明确规定。对于投资行业,也有相应的明文规定来规范市场。而对于投资项目需要进行备案,那么,境外投资发改委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我现在根据各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
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境外直接投资发改委 常见问题解答
发改委在这份境外投资常见问题解答,值得大家都看一看。
(一)哪些类型的投资活动属于“境外投资”?
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这里所称企业,包括各种类型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这里所称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虽不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