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珠宝:
星光珠宝创立于1999年,是中国的连锁珠宝零售企业,多品牌集中专门的典范。主要经营黄金、铂金、钻石、翡翠玉石等各类珠宝首饰,现有员工1000余名,注册资本金1.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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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珠宝模式:
公司率先在国内珠宝行业采取多品牌集中专卖的模式,它有别于“单一专卖”所缺乏的“多品牌、多档次、多品类规格”的选择空间不足,更有较之“商场专区”更专业的服务,充分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予其前所未有的珠宝时尚购物体验。这种商业模式开辟了珠宝销售第三种渠道,被《中国黄金报》誉为“星光模式”。
经营品牌:
公司以自营门店为基础,以自有品牌为特色,同时经销国内外珠宝品牌。经营品牌有:周大福、谢瑞麟、周生生、老凤祥、老庙等国内龙头上市公司品牌,自有品牌有:钻至尊、DLD、玉润天和、SEON等。
发展状况:
2004年开始连锁发展,目前拥有大型珠宝商城16家及若干商场直营专柜,2010年成立股份公司,2016年挂牌新三板,2017年启动IPO辅导,拟于2019年在主板申报上市
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兼并的一种手段。它与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不同点在于:
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4. 关于股份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