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置补电:
电池组在出厂前均有部分电量剩余,在电动车出售后亦可以进行短距离的骑行。次骑行完毕后,须对电池进行首次充电,建议首次充电应进行稍长时间(8-12小时)。
电池组在使用过后应及时充电不可亏电储存,如果电池放置超过两个月时间未被使用,电池组需要进行一次完全的充电。如置放超过5个月电池组需要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规律使用电池,正常使用、长时间放置时对电池组规律地充电,可以保证电池组最佳实用效果,并延长使用寿命
2.正常充电:
对电池组进行正常充电的方法如下:
首先连接充电器与被充电电池组,之后再将充电器电源插头连接到220V交流电源。(此连接顺序会避免插拔充电插头时电火花的产生。)当电源接通后充电器显示红色指示灯说明电池组正在正常充电,常规进行6-8小时充电即可。
3.充电器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电池组的充电安全和保证电池组的使用寿命,电池组只可使用由我公司配套的锂电专用充电器。如果充电器丢失或者损坏请找相应经销商购买。不得使用铅酸充电器或其他形式的充电器进行充电。
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