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oll 上肢功能试验(upper extremities functionaltest,UEFT) 是由美国巴尔的摩大学康复医学部Douglas Carroll 博士研究制成的,是综合评价上肢功能的有效测试方法之一。它共有33 个项目,分为I—VI 类。I—IV 类主要检查上肢的抓握、对指功能,V、VI 类检查协调和整个上肢的功能,能较全面地检查圆柱状抓握、三指(拇、食、中)抓握、侧捏(钥匙捏)、拇指与其他各指的对捏、运用上肢放置物体、前臂的旋前和旋后以及书写等能力,较全面评定手的整体功能。
UEFT 共有33 个项目,分为I—VI 6 类,分别为抓、握、侧捏、捏、放置、旋转和书写六类。包括抓4 种规格木块(1—4 项);握2 种规格圆柱体(5—6 项);侧捏木板条(第7 项);用拇、食、中、环、小指配合捏不同规格的木球、钢珠(8—24项);用一手放置钢圈套于钉上、拿熨斗放置于搁板上(25、26 项);检查前臂、肩旋转功能共6 个动作(27—32 项),以及写出自己姓名(第33 项)共33 项。1.2.3 分析指标:为了方便分析,作者根据手功能的基本动作,把UEFT 的33 个项目划分为抓握区(抓、握类,1—6 项)、捏区(侧捏、捏类,7—24 项)、放置区(25—26 项)、旋转区(27—32 项)、书写区(33 项)五大功能区,统计数据时计算抓握区总分、捏区总分、放置区总分、旋转区总分、书写区总分、UEFT 总分6个分值进行分析。1.2.3 评分标准:UEFT 有四级评分标准,顺利正常完成动作给3 分;能完成测验,时间过长(大于2min)或十分困难则给2 分;部分完成动作给1 分(能拿起
物品,但不能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完成测验的任何部分给0 分[2]。其中第1—4、7—12、14 项要求把物品放置在副板上,由于UEFT 是根据成人标准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