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出口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Jiuli Hi-Tech Metals Co., Ltd),制造商浙江久立不锈钢光有限公司(Zhejiang Jiuli 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 Co., Ltd.):10.53%;中国普遍反倾销税率:55.21%。
2019年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Circular Welded Austenitic, StainlessPressure Pip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以上肯定性裁定结果,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的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继续有效,对进口自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06.40.5005、7306.40.5040、7306.40.5062、7306.40.5064、7306.40.5085项下的产品以及税号7306.40.1010、7306.40.1015、7306.40.5042、7306.40.5044、7306.40.5080和7306.40.5090项下的部分产品。
2019年7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s and Tubes)作出反补贴终裁:中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存在补贴行为,并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且补贴与印度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上述涉案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中国普遍反补贴税率:29.88%,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61100和 73062100项下产品。
中国企业若选择第三国转口贸易,借道东南亚国家进口后再出口,不失为一种迂回稳妥的贸易方式,一方面既可继续出口,维护好国外的老客户和保持外国市场,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可合理规避高昂的关税。
第三国转口 James QQ:2454089532 TEL: 15860166675(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