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XQC系列隔爆型电磁起动器(以下简称起动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内容。 起动器主要用在工厂具有ⅡA、ⅡB类,T1-T4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作为交流50HZ,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电流至100A,控制功率50KW的三相导步电动机的起动、停止之用,并具有失压和过载保护。 起动器制成隔爆型爆标志为为ExdeⅡBT4。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一部分:总则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流湿热试验方法 JB/T 4375-1999 电工产品户外内腐蚀场所使用环境条件 JB/T 6751-1993 厂用电磁起动器 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隔爆型ⅡB类(X为企业代号) 2 起动器为固定式安装,按运行方式分为可逆和不可逆两种基本基数。 .3 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产品型号 额定工作电压Ue 伏 额定工作电流Ie 安 控制电机容 量P(千瓦) 接触器线圈 电压(伏) 热继电器工 作电流(安) 引入电缆最大 外径(mm) 防爆 标志 BXQC-5 380 5 25 380 5 ExdeⅡBT4 BXQC-10 BXQC-10N 10 4 10 BXQC-20 BXQC-20N 20 8 20 φ14 BXQC-40 BXQC-40N 40 16 40 φ20.2 BXQC-60 BXQC-60N 60 25 60 φ24 BXQC-100 BXQC-100N 100 40 100 φ37.2
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4 结构尺寸
起动器的结构尺寸见图1
14 要求
4.1 起动器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起动器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
0.3 起动器的外购元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须符合各自的技术标准。
.4 正常工作条件
.4.1 周围空气温度
周围空气温度为-20℃~+40℃。
.4.3 海拔
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4.4 污染等级
污染等级3级。
4.5 安装类别
起动器安装类别为Ⅲ类。
4.6 冲击和振动
起动器应在无显著冲击和振动的场所中使用。
.4.7 周围环境介质
起动器将在具有ⅡA、ⅡB类,T1-T4组的危险场所中安全使用。
5 结构要求
5.1 起动器零部件外观
4.5.1.1塑料件表面应光滑、无裂纹、结疤、缺料等缺陷。
4.5.1.2涂漆件主要表面应漆膜应均匀、色泽一致,不应有漏漆、流痕、气泡等缺陷。
5.2 电气间隙见表2。
a) 起动器主腔按污染等级、安装类别和电源系统额定电压确定的相对地电压最大值确定;
b) 起动器接线腔应符合GB3836.3第4.3条的规定。
表2
由电源系统额定电压确定的相对地电 压最大值(有效值) V | 电气间隙 mm | |
主腔 | 接线腔 | |
安装类别Ⅲ | ||
220 | 3.0 | 5 |
380 | 5.5 | 6 |
5.3 爬电距离见表3。
a) 起动器主腔按污染等级3级、材料组别为Ⅱa、额定工作电压确定;
b) 起动器接线腔按GB 3836.3第4.4条材料组别Ⅱ确定。
表3
额定工作电压 V | 爬电距离 mm | |
主腔 | 接线腔 | |
220 | 4 | 6.3 |
380 | 6.3 | 10 |
5.4 起动器隔爆外壳为平面结构,其结构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接合面宽度 mm | 与外壳容积 V>2000对应的最大间隙 mm | |
12.5≤L<25 | ℓ≤8 | ic≤0.15 |
25≤L<40 | ℓ≤9 | ic≤0.20 |
5.5 起动器的隔爆外壳应能承受1Mpa的静态强度试验(水压试验),历时10S,以无结构损坏或可能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变形为合格。
5.6 起动器应能承受外壳耐压试验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5.7 起动器的外壳应设置专用的内外接地端子,并标注保护接地符号“ ”,接地端子应符合GB3836.1-2000中第15.4和15.5的规定。
.5.8 起动器所有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腐蚀层,并设有自行防松装置。
5.9 起动器应设有“严禁带电开盖”的警告标志。
5.10 起动器外壳用铸铝合金制造,其抗拉强度不小于120N/mm2,含镁量不大于6%。
.5.11 起动器外壳上的操作杆,应能可靠的分断和关合壳子内的电器元件。
.6 性能要求
.6.1 起动器为不间断工作制,当周围介质温度为+40℃时,通以额定工作电流,其导电零部件的极限允许温升:铜镀锡(银)不大于65K,裸铜不大于45K,外壳表面的极限温度不大于130℃,其他导电零部件温升以不伤害相数部件为准。
6.2 起动器的介电性能应能承受2500V的工频耐压值,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6.3 起动器的耐湿热性能应符合GB/T 2423.4的规定+40℃,经12周期考核,其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5MΩ,并能承受2000V的工频耐压值,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隔爆面不得锈蚀。
.6.4 起动器当周围空气温度在-5℃至+40℃之间和控制电源电压为85%至100%Ue范围内,应可靠极合其释放电压不高于70%Ue,不低于10%Ue(Ue额定工作电压)
.6.5 起动器按AC-3使用类别的接通和分断参数见表5
表5
额定工作 电流Ie安 | 接通 | 分断 | 备注 | |||||
I/ Ie | U/ Ue | COSФ | I/ Ie | U/ Ue | COSФ | 通电时间不小于0.05S,间隔时间5-10S | ||
Ie≤17 | 8 | 1.1 | 0.6±0.5 | 6 | 1.1 | 0.6±0.5 | ||
17< Ie≤100 | 8 | 1.1 | 0.35±0.5 | 6 | 1.1 | 0.35±0.5 | ||
100< Ie | 6 | 1.1 | 0.35±0.5 | 6 | 1.1 | 0.35±0.5 |
U:接通电压 Ur:分断电压 I:接通电流 Ic:分断电流
.6.6 起动器外壳材质应符合GB 3836.1第8章的规定,并承受7J的冲击试验。
6.7 起动器的橡胶密封材料因有较好的耐老化性能,按GB3836.1-2000第D3.3规定,试前后硬度变化不超过20%。
6.8 起动器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和密封性能应符合GB3836.1-2000中的D3和D2的规定。
6.9 起动器接线腔内的接线端子须进行扭转试验,M6的须承受5N.m,M10须承受16 N.m的外力作用,其接线端子不得损坏。
6.10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余参数,均应符合制造图样的规定。
试验方法
1 一般检查和外观检查(4.5.1.1-4.5.1.3、4.5.2-4.5.3、4.5.5-4.5.7、7.1)按本标准规定进行
2 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按GB3836.2-2000中第5章规定进行。
3 静态强度试验
按GB3836.2-2000中第15.1.2.1条的规定进行。
4 温升试验
温升和温度试验按GB 14048.1-2006中8.3.3.3和GB3836-2000中23.4.6规定进行。
.5 介电性能试验
按GB 14048.1-2006中8.3.3.4的规定进行。
.6 耐湿热性能试验
按GB/T 2423.4-1993规定,试验后应符合第4.6.3条的规定进行。
7 动作性能(吸合释放)
按GB 14048.1-2006中的8.3.3.1的规定进行。
8 接通、分断及可逆转换性能
按GB 14048.1-2006中的8.3.3.5的规定进行。
.9 冲击能量试验
按GB3836.1-2000中23.4.3.1规定进行。
.10 接线端子扭转试验
按GB3836.1-2000中23.4.5规定进行。
.11 橡胶密封材料老化试验
按GB3836.1-2000中23.4.3.1规定进行。
12 隔爆性能试验
按GB3836.2-2000中15.1条规定,由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进行。
检验规则
.1 当产品有局部更改,可能影响其隔爆性能时,可将更改部分的图纸及更改说明书,送原检验单位备案。
2 检验分类
起动器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3 出厂检验
.3.1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时必须经本厂检验部门逐台的检验,合格后,发放产品合格证书,方可入库、出厂。
3.2 出厂检验项目
1)一般检查
2)外观检查
3)静态强度试验(水压试验)
4)介电性能试验
5)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6)动作性能
4 型式检验
.4.1 型式检验是按本标准要求全项进行的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制要求
2)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 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4)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5) 国家指定检验机关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4.2 型式试验项目:
a) 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 资料审查;
c) 引入装置试验;
d) 扭转试验;
a) 冲击试验;
b) 温升试验;
c) 接通与分断能力试验;
d) 极限分断能力试验;
e) 机械寿命和电寿命试验;
f) 可逆起动器的可逆转换试验;
g) 外壳耐压试验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5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与判定规定
用于型式检验的起动器,每个检验项目不少于2台,所有检验项目都通过和所有承受检验的试品都合格,才能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不合格项目,则加倍抽样,重复试验如再不合格,则视为本批产品不合格。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1 产品标志
1.1 起动器必须在醒目位置,装设清晰、牢固的铭牌,其右上角应有明显的凸纹标志“Ex”,并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或商标
b) 产品型号、名称
c) 防爆标志及防爆合格证号
d)
额定电压
e) 额定功率
f) 制造日期或工厂编号
.1.2 起动器外壳醒目位置应设有永久性的凸纹标志“Ex”,及保护接地标志“ ”。
.1.3 起动器包装箱外壁上应有耐久的文字及标志:
1) 制造厂名称
2) 收货单位及地址
3) 产品型号、名称、数量
4) 包装箱外形尺寸及毛重
5) 储运及作业标志
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2 包装
.2.1 起动器包装应符合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2.2 起动器应装入大小适宜的包装箱中,并应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2.3 包装箱应有防水、防潮措施。
.2.4 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携带的技术文件
1) 产品合格证书
2) 产品使用说明书
3) 装箱单
3 运输
起动器在运输过程中和装卸时,应按包装标志及有关规定操作,并不得受雨、雪侵袭。
4 贮存
起动器应贮存于空气流通,相对湿度大于90%,温度为-20℃至+40℃,无腐蚀性气体,不受雨、雪侵袭的仓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