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方法
以56%含量的制剂为例:
1.每吨储粮或货品3~8片;每立方米囤垛或货品2~5片;每立方米熏蒸空间1-4片。
2.蒸完毕后,掀开账幕或塑料薄膜,开启门窗或通风闸口,采用自然或机械通风,充分散气,排净毒气。
3.入库时,用5%~10%浸制的试纸检验,确无气体时方可入内。
4.熏蒸时间视温度和湿度而定,5℃以下,不宜熏蒸;5℃~9℃不少于14天;10℃~16℃不少于7天;16℃~25℃不少于4天;25℃以上不少于3天。
注意事项
1.严禁和药剂直接接触。
2.用本剂应严格遵守磷化熏蒸的有关法规和安全措施,本剂熏蒸时,须有熟练的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指导,严禁单人作业,在晴朗的天气下进行不要在夜间进行。
3.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熏蒸场所四周,应设危险警戒线,眼、脸勿正对桶口,投药24小时,要有专人检查有无漏气、起火现象。
4.对铜有强腐蚀性,对电灯开关、灯头等铜质部件涂以机油或用塑料薄膜密封保护。熏蒸场所的金属器件可暂时移出。
5.散气后,如数收集药袋残渣。可在远离生活区的空旷处,将残渣连袋投入盛水钢桶中,充分浸泡,令残余磷完全分解(液面无气泡发生为止),无害化渣浆可弃置于环保管理部门允许的场。
6.吸收剂袋的处理:软包装袋拆封后,袋内附带的吸收剂小袋应收集一处,并在野外深埋土中。
7.用过的空容器,勿做他用,应及时销毁。
8.本品对、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的影响,蚕室禁用。
9.施药时,应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专用手套。禁止吸烟或进食,施药后洗净手脸或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