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 E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该证书的正本和第二副本应由出口人提供给进口人以供其在进口国通关使用。
出口到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达5%。
中国的FORM E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注意:
⑴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数字描述后再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
⑵应具体填明货物的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BAG 等),不能只填“PACKAGE”。如果无包装,应填明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IN BULK”()、“HANGING GARMENTS”(挂装)等。
⑶品名应填写具体,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不能笼统填“MACHINE”、“GARMENTS”、“FABRIC”等。如果信用证中品名笼统或,必须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⑷每类商品名称后面要求填写对应的国际上协调统一的六位HS编码
⑸商品的商标、牌名(BRAND)及货号(ARTICLE NUMBER)一般可以不填。
⑹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末行加上,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
⑺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此栏截止线下方,并以“REMARKS”作为开头。
如签证日期超过船开后3天,则勾选第一选项Issued Retroactively ,即是后发证书;
如目的港使用清关,即勾选第四选项Third Party Invoicing ,即是第三方发票,同时在第7栏品名和件数描述下面注意第三方的公司名和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