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现在已经成为农机化开展的重要力气,在促进土地适度规划运营和农业运营体系立异等方面发挥着不行代替的效果。加速开展农机合作社现状如何,存在哪些困难?

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表明,农机合作社是将广大农机拥有者、使用者紧密联结起来的一种有用组织形式,破解了农机规划化作业与亿万农户涣散生产的对立,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科技贡献率,对推动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体上看,我国农机合作社开展尚处于演示创建阶段,仍面对诸多困难和问题。李伟国表明,现在普遍性的扶持方针较少,全国性的农机合作社扶持方针首要集中在农机置办补贴方针和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其他扶持方针和项目现在还没有稳定的投入渠道;规范化建设引导性方针缺少,农机合作社数量不少,但质量参差不齐,大都合作社与到达新型服务主体的标准还有不少差距;农机库棚用地难以落实;金融保险支撑不行有力;农机合作社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训练经费缺少,训练的覆盖面与实际需求有很大差距。

加速开展农机合作社,应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不断增强农机合作社开展生机和带动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开展。

此外,要增加对合作社理事长和辅导员训练经费投入,促进合作社提质增效和转型晋级。对到达一定规划的有完善的配备设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划、有明显的归纳效益的农机合作社演示社,加大奖补力度,鼓舞其加大高性能配套化机具和农机库棚等基础设备投入,推动整个农机社会化服务上规划、上水平。应明确将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及相关企业等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项目规模,由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免征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扩展到农作物机收、机播、烘干、秸秆处理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