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品,是指艺术创作者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创作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摄影、装置等作品,以及艺术创作者许可并签名的,数量在200件以内的复制品。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不包括文物。
美术品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美术品进出口申请》。登陆文化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或去文化受理窗口领取,填写后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核发)。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商务部核发)。
4、美术品进出口名录。登陆文化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或去文化受理窗口领取,填写后盖单位公章。
5、进出口美术品的创作者名单、彩色图片(纸质、光盘)。
(1)彩色图片尺寸不小于17cmX13cm;
(2)文字介绍、作品须制作光盘,图像分辨率:2560*1920或1920*2560及以上等比像素,约500万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