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发现很多人对“劳务派遣、劳务分包与灵活用工”等模式的区别、企业需要取得怎样的发票作为核算和扣除的凭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等问题还存在一些疑虑,下文针对这几种不同的模式,做出以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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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之间的定义区别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最大特点: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
注意点:
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类似于人事代理。
①帮用工单位招人过来用工;
②员工不是人力资源公司的,而是用工单位的;
③人力资源外包所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是代理关系;
④人力资源外包人员与实际用工单位既存在雇佣关系又存在实际用工关系
【案例】A物业公司缺少清洁工,找B保洁公司派来了3个清洁工,按月支付保洁公司服务费。这就属于劳务派遣。
2、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注意点:
①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外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②用工单位不直接管理员工,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外包方安排确定,按照事先确定的工作量结算报酬;
③劳务外包,包的是“活儿”,当然也包了“人”,劳务外包既可以外包给个人,也可以外包给机构;
【案例】A餐饮公司将80位服务员岗位外包,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管理A餐饮公司80位服务员,并与80位服务员订立劳动合同,这种属于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同劳务外包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务外包的核心是劳务工作,劳务派遣的核心是人。
3、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灵活用工是新型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它让个人不与企业及其关联组织建立雇佣关系/劳务关系,而是组织与个人直接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双方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平等的业务承揽合作。
【案例】A社交电商行业店主与平台的关系,共享出行行业司机与平台的关系。
总结:
1、劳务派遣,派的是“人”,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仅有用工关系,没有劳动关系,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是法定的劳动关系。
2、劳务外包,包的是“活儿”,当然也包了“人”,劳务外包既可以外包给个人,也可以外包给机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也是用工关系,接包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可能是劳务关系也可能是劳务关系。
3、灵活用工,转变个人与用工单位的关系,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将双方变成合作关系,关系更为平等,个人可与多家企业合作,更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