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口油墨报关、油墨报关公司
一、报关前准备
- 签订进口合同:确保与国外供应商签订正式的进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准备清关资料:
- 进出口经营权(报关报检资质)
- 装箱单(需由原厂或经销商盖章或签字)
- 商业发票(需由原厂或经销商盖章或签字)
- 外贸合同(需由买卖双方盖章或签字)
- 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中文版,用于判断货物的具体属性和组成成分)
- 原产地证(如FORM-E产地证,用于申报特惠税率)
- 危申报单(针对危险品,国外发货人或货代出具,靠岸前48小时内必须申报)
二、报关流程
- 货到目的港:油墨货物到达广州的港口或机场。
- 支付头程费用:支付船公司或货运代理的头程费用。
- 报检、报关:
- 提交清关资料给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包括提运单(B/L)、装箱单、商业发票、外贸合同等。
- 海关审核货物信息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
- 缴纳税金:根据货物的税号和税率,计算并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 海关查验(概率性):海关可能对货物进行随机查验,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合规性。
- 放行:如果海关查验通过或无需查验,则货物被放行。
三、注意事项
- 包装要求:
- 油墨包装应有UN包装标记号,符合所装危险品的要求。
- 外包装应有中文危险品标签,参考国标GB15258-2009。
- 如包装是木包装,应有IPPC熏蒸标识。
- MSDS要求:MSDS需为中文版本,以便海关了解货物的具体属性和组成成分。
- 危险品申报:对于危险品油墨,国外发货人或货代需在靠岸前48小时内申报,否则可能面临退运或海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