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
(1)我公司生产的特种劳动保护鞋,自生产之日起,在正常情况下,确保350个工作日内使用。
(2)电绝缘鞋(执行标准号:GB12011-2000)适用在交流50HZ、1000V直流1500V以下电力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劳动防护穿着。严禁钉掌、订跟及锐利金属刺入鞋底部,以免直接影响电绝缘性能。鞋底磨损超过三分之二的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严禁在雨雪天或潮湿的气候环境中穿着使用。穿着过程中避免与酸、碱及有类价质接触,以免因使用不当造成帮底的变形和断裂。使用后,每六个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测试。
(3)保护足趾皮鞋(执行标准号LD50-94)只对足趾起碰砸保护作用,保护足趾皮鞋如逾期使用,一般要对产品进行物理性能和耐压、抗冲击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以安全鞋使用。
(4)耐油、酸碱皮鞋(执行标准号GB12018-1989)只对化工行业、油、酸、碱浓度比较大的企业起劳动保护作用。严禁钉掌、钉跟及锐利金属刺入鞋底部,以免直接影响三耐鞋的性能。
(5)耐高温防护鞋(执行标准LD32-92)指供高温作业场所人员穿用,以保护双脚在遇到热辐射、熔融金属火花或溅沫时以及在热物面上(一般指不高于300℃)行动一段时间而免受伤害的特种防护鞋。
(6)防刺穿性能(执行标准号GB12017-89)(特级)鞋底内有厚度为0.5mm经脱脂处理过的不锈钢板。按标准测试,其抗刺穿力大于1100牛顿,为特级强度。能保护足底,免受伤害。
(7)正常穿着情况下,如鞋底断裂、不成对、开胶、鞋码不符包退包换。
(8)特殊脚型给予订制。
(9)欢迎贵方随时派员到我公司检查、指导我公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