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说明:
配置秩序管理主机时,按下〔发言键〕,〔红色光环〕闪烁表示此时处于等待发言状态,待主席允许其发言时,发言指示灯亮即可开始发言,发言完毕、再按下〔发言键〕即可(若秩序管理主机有设定限时发言,则视其所设时间之长短,将自动关闭其发言权)。 若无配置秩序管理主机时,则当按下发言键时,〔发言指示灯〕及〔红色光环〕亮、即可发言,发言完毕时再次按下〔发言键〕即可。主控机若设定为不轮替模式,则当发言数到达所设定之发言人数时、其于所有列席则无法发言。列席轮替压倒发言模式(可设定1~8支列席MIC相互轮替压倒发言功能,若设定3支,则开启第4支时会关闭第1支,开启第5支时会关闭第2支,依序类推相互轮替压倒发言)。
当表决系统激活时,于表决时间内可任意行使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之按键,当案件开启时则LED亮灯),如表决时间已到则自动关闭表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