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申请ABS认证的条件
2.1.1 申请方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注:明确的法律地位如:公司、集团、商行、企业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慈善机构、代理商、社团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
2.1.2 受审核方已经或准备按照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2.1.3 现场审核前,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至少运行三个月并已经进行了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2 申请程序
2.2.1 提出申请
拟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组织(即申请方),应向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提交一份正式的、其授权代表签署的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见本规范附录1),申请书或其附件应包括:
a. 申请认证的范围;
b. 申请方同意遵守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审核所需要的信息的承诺;
c. 受审核方简况,包括组织的性质、名称、地址、法律地位以及有关的人力和技术资源;
d. 有关受审核方管理体系及其活动的一般信息;
e. 对拟认证的管理体系所适用的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的说明。
当申请方与受审核方不是同一组织时,应提供申请方与受审核方相互关系的说明以及受审核方同意接受审核的书面承诺。
申请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申请书:
a. CSQA公司总部
b. CSQA各办事处(办事处具体地址见附录4)
c. CSQA网站下载(www.csqa.com.cn)
2.2.2 申请方如需了解其它更为详细的信息可与CSQA市场部或各办事处联系。
2.2.3 申请受理
CSQA市场部在接到申请方提交的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后将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受理,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方。如有必要,CSQA将派审核员访问受审核方。
2.2.3.1 如决定受理申请,CSQA市场部将向申请方发送受理通知书。
2.2.3.2 如决定不受理申请,CSQA市场部将向申请方发送不受理通知书。
2.2.4 申请方在接到CSQA市场部受理通知的同时将收到管理体系认证报价单,待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管理体系认证合同,该报价单自签发之日起60日内有效。超过时间未签订合同的,需重新申请。
2.2.5 现场审核之前,申请方应向CSQA提供管理手册及所需的相关文件。
3. 现场审核
4.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