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行业都运用高级、中级、初级职称来“量化”其从业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而随着《采购法》的深入实施,专职从事于集中采购操作的工作人员也越来越多,可这些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为了能促进从业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进一步规范采购操作行为,充分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果,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笔者认为,也应该设置高级采购师、中级采购师、初级采购师的“技术职称”来衡量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运用“技术职称”衡量采购技能(一)
利用“技术职称”对采购从业人员的技能进行“分级”管理,有助于把握采购工作人员的从业关口,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大家都知道,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熟知《采购法》、《会计法》、《合同法》、《预算法》、《招投投标法》等法律规章制度,还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实践操作能力,对此,《采购法》在第六十二条就明确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由此可见,《采购法》对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有些人员却利用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机会,“大肆”安排一些不符合规定条件、没有相应资格素质的人员进入采购操作岗位,这势必会影响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而如果能对采购操作人员的技能实行严格的“技术职称”管理,凡不具备规定职称要求的人员,就不得进入或从事相应的采购岗位工作,这样就能严守该行业从业人员的入口关,从而能从制度上保证采购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
利用“技术职称”对采购从业人员的技能进行“分级”管理,有利于加强从业人员的后继教育,确保其业务素质的提高。大家知道,采购的商品、服务、工程等,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其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科技含量”等专业技术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再加之采购业务及其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等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及时、有效地提高在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水平,就是目前面临的一个相当重要的课题。只有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工作人员认真自学、提高业务水平,才能使他们适应新项目、新要求的挑战。对此,如果能对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实行“技术职称”管理,就能通过进行“年审”等办法达到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能力的目的,而对业务水平考核不及格的,就取消其相应的技术资格,而没有相应的技术资格就不能再继续从事相应的采购岗位操作活动,这样,通过对采购技能实施“技术职称”等级管理,就能有效地达到促使采购操作工作人员自觉地更新知识,有效地提高其业务素质的目的。同时,一旦对所有采购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职称等级化管理”,那么,大家技能资格等级的高低就会表露得清清楚楚。一方面,可以给采购人员造成一种心理压力,促进其积极进取,严谨自学,自觉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对采购机构来说,他们就能更加放心、更为明确地使用那些高资格的专业人才了,如果采购机构再把技能资格同其操作岗位,甚至于工资级别等挂起钩来,那就会进一步刺激采购工作人员更加奋发努力,积极工作,从而就能营造出一个自觉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