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114届广交会服装展位;114届广交会服装展位·3万元起订
关于第114届广交会展位申请的通知
第114届广交会将于2013年10月15日-5月5日在广州举办,展览格局、展区布局总体维持第113届不变。出口展展位申请已于11月26日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展位网上申请及书面材料递交时间
网上注册申请时间: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递交截止至2014年1月4日。
二、 展位申请程序
(一)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3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3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参展申请,打印参展确认表并盖公章后报所属地区或所属系统交易团,逾期视作放弃第114届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公章,报所属地区或所属系统交易团,并按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三、 书面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展位企业需提供下列(一)、(二)、(三)项所列书面材料,未参加112届广交会的申请企业须另外提供下列(四)、(五)项所列书面材料:
(一)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海关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参展申请书包括公司概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等(无固定格式,需涵盖以上内容);
(五) 参展产品介绍包括出口国家(地区)、出口额等,并附产品目录或图片。
以上书面材料递送至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外贸发展处
联系人:钱生、黄小姐 电话:86+0206105939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惠兰路1-11号丰盈居307房
四、 注意事项
(一)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二)企业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请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
(三)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棚下/露天)及车辆(户外)展位的企业须如实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五、重要提示
(一)仅在网上提交申请而没有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完整书面材料,视为无效申请。
(二)网上反馈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相关交易团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广交会广州交易团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供应114届广交会服装展位;114届广交会服装展位·3万元起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