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中兴封头厂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制造许可证,国家农业部颁发全面质量管理达标证书,是国内最早的油炉生产厂家,封头行业的领头厂家,多次被获嘉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企业、县纳税先进单位。山东省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山东省泰安市中兴封头制造厂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专业生产封头,可向用户提供直径108——7500mm,各种椭圆封头 半球封头 平折封头 锅炉封头 油罐封头 碟型封头 异型封头 矿用封头 锥形封头 容器封头 U型圈 膨胀节等。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电力,核工业,轻工,酿造等。
我公司主要生产加工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封头,生产各种椭圆封头、平形封头、拱形封头、波纹炉胆、 U 型圈、旋压封头,各种波形膨胀节 60°、 90°锥体封头、油罐、水罐、球罐、瓜瓣封头及封头冲孔、退火、酸洗、卷筒、 燃油炉、燃气炉、炉胆及平管板封头等业务。并能根据用户要求加工制造各种异型封头。
产品远销全国各地,深受广大用户欢迎。 成立于1986年,坐落于丛林秀丽、举世闻名的泰山脚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山东泰安中兴封头厂拥有最先进的设备生产椭圆封头,同时是山东地区最大封头厂家。
我厂是国内优秀的封头制造厂之一。工厂拥有旋压和3500T模压两条生产线,并配有先进的检测设备、X射线探伤、磁粉、光谱、测厚仪、等专业的检测设备、封头系列;可生产18-5000口径的各种材质的、椭圆封头、球型封头、蝶形封头、平底封头、锥形封头、无边封头、八字封头、孔盖、炉壳等。管帽系列可生产;国标管帽、美标、德标、日标管帽。并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做各种非标封头管帽。
工厂自成立以,凭借多年的生产技术、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原则,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产品遍布全国各地深受客户好评。
我们一直驾守 “ 诚信、务实、稳 健、高效 ” 的经营理念,不断开拓进取,效力于电力事业的发展。我们深信 “ 用一流的人才, 做一流的服务,创一流的效益,争一流的企业 ” 是我们公司的宗旨 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的保证,多年来,我们在不断创新的同时,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建立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检验出厂以达到用户使用放心产品的目的,盈得了市场的信誉。
专业工程师一直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
广泛的技术交流促进了科技进步
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管理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用户为上帝的经营理念赢得市场!
我们的理想是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提高产品科技含金量,确保每一位用户都心满意足!
新的世纪,公司总经理将携全体员工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
封头厂热诚欢迎国内外新老客户莅临指导,愿与各界同仁一起携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专业工程师一直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
封头厂热诚欢迎国内外新老客户莅临指导,愿与各界同仁一起携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我们相信科技是企业的发展动力!
我们的理想是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提高产品科技含金量,确保每一位用户都心满意足!
联系电话: 13685488987 18553805561 顺祝 商祺!
山东省泰安市中兴封头制造厂是全国主要生产锅炉、压力容器部件封头的专业化厂家之一,地处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座落于驰名中外、风景秀丽的泰山脚下,北依泉城济南、南靠孔子故里曲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通讯快捷。
公司从创建伊始,就一直崇尚“以品质求发展,靠质量求信誉”,本着“诚信、开拓、创新、服务”的经营理念,不断发展壮大。 公司占地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7亿元,目前主要拥有500吨、800吨、1500吨、5000吨、15000吨双动油压机,3米、4.2米、5.2米、10米冷旋压机,以及各类型与之相配套的天然气加热热处理炉7座,另有各类辅助设备120多台套,车间最大起吊能力100吨,可装配大型核电球壳板、过渡段、钢包底、热风炉等非标压制件。公司现有员工200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25人高级工程师2人,技术力量雄厚,制造能力卓越,制造经验丰富,并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了响应国家建立两型社会的号召,公司投巨资引入天然气加热工艺使得加工工艺更为环保,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并且自主设计与建造出超大型天然气热处理炉,为广大用户大型设备热处理提供了方便。
公司主导产品有:球壳板、椭圆形封头、碟形封头、平封头、球形封头、膨胀节、波形炉胆及非标异形件等,且常年库存有各种型号规格现货封头以备客户急需。产品远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和地区,并出口国外。公司为中国锻压协会会员单位,连续4年被武汉市授予"武汉市场信用示范企业"等荣誉。
公司始终坚持“信誉第一,质量为本”的经营宗旨,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以一流的质量,优惠的价格来取得每一位客户的信任。我们竭诚欢迎各位锅炉压力容器行业中的商界朋友和有识之士前来我公司洽谈合作。
GB150及有关封头标准的厚度定义不甚合理
GB150及有关封头标准的厚度定义不甚合理,主要体现在容器和封头成形后的厚度要求上,对凸形封头和热卷筒的成形厚度要求不得小于名义厚度减钢板负偏差(δn-C1),由此可能导致设计和制造两次在设计厚度的基础上增加厚度以保证成形厚度。为此,曾经提出了最小成形厚度的概念:"热卷圆筒或凸形封头加工成形后需保证的厚度,其值不小于设计厚度"。也就是说设计者应在图纸上标注名义厚度和最小成形厚度(即设计厚度δd),这样使得制造单位可根据制造工艺和原设计的设计圆整量决定是否再加制造减薄量。这种厚度的定义和标注是目前国际压力容器界的流行方法,有其合理性,但在我国现行标准中有以下两个问题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