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www.szrswx.com】在坚持和保护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才能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www.keercs.com】如果说,家庭分散经营是对低效益、“一大二公”传统集体经济的否定,那么,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则是对过去家庭分散经营的否定。这是农业经营组织的一种否定之否定。这种否定之否定,不是回归到“一大二公”传统集体经济体制下的农业经营组织,也不是对农业家庭分散经营组织的全面抛弃,而是把家庭分散经营的优势与社会化的统一经营和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是农村生产力的一次“再解放”。
随着重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一方面,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部分地方开始出现了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甚至农业边缘化现象;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上升较快,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紧,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也逐步加大,从而给家庭分散经营带来了严峻挑战。农业家庭分散经营组织模式的优势在于“船小好调头”,但其劣势在于“船小经不起风浪”。如何把农业家庭分散经营的灵活优势与社会化大生产的抗风险优势有机契合,“联合舰队”式农户生产经营主体集群,不失为一种满意的抉择。
我们欣喜地看到,重庆在走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进程中,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开始体现出新的优势,在保障产品供给、应对市场风险、推广农业科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大,日益成为重庆现代农业建设的新兴力量。因此,重庆应该因势利导,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四化”联动的背景下,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创新。也就是说,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下,重庆应该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