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依据: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1996]373号文)
2、相关政策: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1996]373号文)以及当年省厅下达的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
3、办理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4、支持领域:
专题一: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1)
新能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核电、风电、太阳能、海洋能的综合利用技术和相关产品的开发应用;节能减排重点支持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清洁生产、生态修复、废弃物处理等技术开发。
专题二:新型电子信息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2)
重点支持高速无线、宽带网络、信息安全、集成电路、核心软件、3D动漫、新型显示、信息家电、云计算、物联网应用等方面的技术攻关与新产品开发。
专题三:先进制造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3)
重点支持飞机、船舶、轨道交通、高档精密数控装备、LED上游关键设备、高精度检测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的技术攻关与产业化。
专题四:新材料关键技术(专题编号:0104)
重点支持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纳米材料、智能材料、功能材料等的研究开发,鼓励有市场需求的产品开发。
专题五:现代生物技术(专题编号:0105)
重点支持发酵工程、生化工程、海洋生物、生物制药、生物功效等方面的技术攻关与新产品开发。
6、申报经费要求及其它:项目的申请资金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具体以立项金额为准。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内单位、省级以上科研单位和高校优秀团队承担的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国际合作、军民结合、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类的项目;申报单位配套资金不小于3: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