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1、甜蜜素无毒性,连续食用甜蜜素后,不会蓄积于人体内而发生 有害作用,比糖精更可以安心使用,卫生部准许使用之食品添加剂。
2、本产品调配于清凉饮料,尤其果汁汽水最宜。
3、纯品为蔗糖之50-60倍以上。
4、不会象蔗糖那样易发生酸酵作用,故使用本品长期保存食品时最为适宜。
特性:
水溶性好--冷水、热水皆可溶
甜味清爽--与蔗糖一样
无毒性 --对人体无害
安定性高--一般使用范围之热、酸、碱都不分解,不会变质
用途:
1、冰淇淋、汽水、可乐、豆浆、罐头、饼干、蜜饯、凉果、酱菜、饲料、炒货、黄酒。
2、家庭调味、烹饪用。
3、医药、化妆品之甜味、糖浆、糖衣、牙膏、漱口水、唇膏等。
4、糖尿病患者、或肥胖者之代用糖(凡蔗糖可用之处均可代替使用)
用法:
1、使用时与水以1对500之比例配合就有足够的甜度。
2、甜蜜素单独使用时,其甜度为10克等于蔗糖500克(50倍)
3、甜蜜素与蔗糖一起配合使用时,其甜度可达80倍以上
4、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柠檬酸等)一起使用时,期甜度可100倍以上。
5、甜蜜素与蔗糖及0.3%重量之有机酸及10%重量之糖精一起使用时,其甜度可达150倍以上。
甜蜜素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 |
食品名称/分类 | 最大使用量(g/kg) |
果冰、面包、糕点、饼干、冷冻饮品(不含食用冰)、饮料类(不含包装饮用水),配制酒、复合味调料、腐乳类、酱品/盐渍的蔬菜 | 0.65 |
蜜饯凉果 | 1.0 |
脱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 1.2 |
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仅限瓜子) | 2.0 |
带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 | 6.0 |
凉果类、话化类(甘草制品)、果丹(饼)类 | 8.0 |
备注:最大使用量以环已基氨磺酸计(固体饮料、果冻粉以0.65/kg乘以冲调倍数增加使用量) |
主要成分:环已基氨磺酸钠
使用方法:将适量甜蜜素加入食品原料中混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