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扶持项目
一、扶持范围: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和模式创新项目、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等。
二、扶持方式:补助(50万)、以奖代补、贴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依法登记、在广州市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符合广州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处于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到位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对于跨年度建设的集聚区和单体项目,应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分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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