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范围: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广州市经营和纳税 的企业(已认定为我市首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不需再申报)。
电子商务企业包括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专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商”企业等。
详情请咨询:020-89770219,QQ:12547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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