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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5年开始从事商标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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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 2、 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金东区冰岛商标注册|2014年韩国商标注册费用-资政商标所基础知识】
通过探讨商标使用者利益的保护问题,思考完善商标使II 用者利益保护的制度,平衡商标所有人与使用人的价值创造与利益分享,促使商标使用许可良性运作。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总的思路是“价值创造-利益分享”,即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终止后,如何平衡因行政程序获得的注册商标权利与因使用人的市场运作而产生的商誉权利。 第一部分,简单介绍商标使用者的概念、类型后,由王老吉商标纠纷案案情切入话题,介绍商标使用许可在司法实践中的现状,然后从商标使用许可的利益与商标使用许可的风险正反两方面入手分析产生现状的原因。 第二部分,通过对王老吉商标纠纷案的回顾,从内因、外因两个方面分析了王老吉商标纠纷致使加多宝公司受损的原因,为下文进行商标使用者保护制度的设计与研究奠定基础。 第三部分,分析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者保护的价值导向,并对国内外商标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评析,论述因行政程序获得的注册商标权利与因市场使用而产生的商誉权利的平衡。 第四部分,指出我国现行商标法中商标使用者保护制度的不足,提出使用人优先权、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下许可协议终止后相关产品的处理、商标价值的评估与增值返还等完善商标使用者保护制度的建议,并就商标使用许可双方关于使用许可期限以及双方的合作模式进行了尝试性探讨。 关键词:商标使用者,价值创造,利益分享,王老吉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在于识别产源,以便于购买者认牌购货,因此在商标诞生之初,为了使得商标与供货商之间建立起一一对应的联系,除非连同营业一并转让,禁止商标所有者单独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商标。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商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交易活动也越来越频繁,使得人们对商标使用许可的认识也随之变的丰富起来。目前,商标的授权使用已经成为了商标具有经济价值的最好证明。 大约在十九世纪中后期,西方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商标法,并建立起与商标有关的各项制度,但商标使用许可制度一直到 1938 年才真正确立下来,并成为商标领域里的一项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