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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服务商标注册|2014年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鹿城区资政商标所
商标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商标申请人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以后再提交申请书。
国内大陆地区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符合《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之规定,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鹿城区服务商标注册|2014年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鹿城区资政商标所基础知识】
商标“品质保证说”理论的发展,对于商标授权制度的兴起有极大的影响①。鹿城区服务商标注册|2014年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鹿城区资政商标所当使用人取得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获得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后,使用人的商品产地和名称也需要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使用人要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且该商品质量会受到商品注册人的监督,这便是“品质保证说”在我国《商标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由此可见,商标“品质保证说”解决了在同一商标下由不同主体生产的产品质量的保障问题。 通过实施商标使用许可制度能为商标注册人带来多种好处,其一,许可人允许他人使用商标,能增加该商标的知名度,为商标增值;其二是可以快速提高商标产品的市场份额,取得竞争优势,还有则是许可人可以获得稳定的巨额使用费,增加收益。就被许可人而言,可以借助品牌优势扩大市场份额,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消费者的品牌消费心理也可得到一定的满足。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商标使用许可制度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具有很大的风险,即负面效应。对这些负面效应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就有可能损害相关各方的权益,对该注册商标的损害也可能是毁灭性的。鹿城区服务商标注册|2014年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鹿城区资政商标所 基于上述背景,研究商标使用者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但是国内外法学界对商标使用者保护之法律问题的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尚比较少。主要包括:法国法学家伊夫·普拉斯罗所著的《商标的选择、保护和管理》(工商出版社 1996 年版);李镁的《商标授权论》鹿城区服务商标注册|2014年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鹿城区资政商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