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张银华律师业务范围(三)
房地产纠纷:
1、房屋产权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
5、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6、房屋拆迁纠纷。
深圳律师话你知----债权转让分类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一)债权的全部转让: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二)债权的部分转让:
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