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在职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为适应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接受内蒙古恒道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举办《 经济法学 》、《世界经济学(金融方向)》专业课程班。
招生专业和名额 :
招生专业为 经济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世界经济学 本期招收学员各 30 名。
招生条件及录取:
已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招收2012年及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的本科毕业生) 非本专业的报名学员需在课程班开班前参加预科班学习,补修本学科 5门主干课,为课程班学习打下基础。(各学院要在简章上明确五门课程名称) 根据招生计划,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录取课程班学员,并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 录取通知书。
学习期限、学习方式及结业:
本课程班学习期限为2年,采取半脱产学习方式,学员修完全部课程并按南开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通过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将颁发南开大学《经济法学》专业、《世界经济学》专业课程班结业证书。
学费:
被录取的学员每人缴纳学费 32000 元(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世界经济学专业),书费及学习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中途因各种原因退学者,所交费用一律不退。课程班学费不含学员参加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用及申请学位和论文答辩费用。
学习地点:
本课程班课程在 包头市 讲授。
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
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 即日起-2015年8月
报名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A-712-B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