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载:天国是最安稳,永不震动的国度。所以天堂不只是美丽的,还应该是安宁的,没有纷扰动荡的。
慈航园牢牢立足于稳定、长远、规范发展的目标,致力于打造一个祥和的空间,不让尘事打乱了故人的宁静。
作为一个面向进入市场的项目,项目性质和用地情况,直接决定着其是否具有稳定、长远、规范发展的保障和空间。用地情况还包括用地性质和土地取得方式。
关于公墓性质分类,1992年实施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实行有偿服务”,兴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审核,省民政厅批准。慈航园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建设,获得了项目的合法:“身份证”。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墓地,“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现在仍有部分公益性公墓,甚至是未经任何审批的无“户口”非法公墓在入市销售,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2008年12月,民政部、公安部、国家林业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取缔非法公墓”,“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在全国展开了大规模的公墓清理整顿。
关于慈航园的用地性质,济南市规划局在济规管函
【2010】229文中明确,慈航园“规划用地性质为殡葬设施用地”,这表示,此地公墓的建设,已经纳入济南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非殡葬设施用地上建设公墓,将面临诸多风险。《东方早报》报道,绍兴一墓园,虽有省民政厅的申请批复,但其建设用地与土地规划性质不符,项目被叫停。
济南市人民政府[2011]178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此处地块,用于“山东金陵服务有限公司(金陵慈航园开发主体)建设项目”。通过征地进行项目建设,虽然大大增加了金陵慈航园的开发成本,但也避免了潜在的纠纷,增强了企业建设的自主权。为了降低投入,在建设用地取得上,现在市场上的经营性公墓,有相当一部分没有采用征地方式,而是采用租赁、合作等其他方式,这极大增加了项目发展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埋下了隐患,有时会给企业带来致命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