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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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制造商(以下称:申请单位)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原件)。
2、提交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如申请单位尚未取得质量体系证书的则须要有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情况的详细介绍)。
1、提交申请单位申报的设备型号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及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需填写编辑页码(第X页,共XX页)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骑缝章)。
2、提交彩色照片一套,该照片应包括受检样品的:
① 整体照
② 正面照。
③ 侧面照(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④ 背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⑤ 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片
⑥ 设备的铭牌(标贴):照片上要清晰显示出申请单位(制造单位)、设备型号、设备序列号及核准代码CMIIT ID:,此标牌应与该设备以后的进口、销售时一致;照片外观的下部还应标明受检设备的结构尺寸(如型号核准《检验报告》已附上述照片,则无需重复提供)。
5、进口设备需提供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检验报告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