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专利申请流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书*(Application)
2、声明书*(Declaration),发明人必须在宣誓书中宣誓为真正的发明人,声明已阅读和了解说明书内容,以及会向专利局揭露任何与申请案专利性有关的技术资料。
3、说明书*(Specificatio/n),包括说明书内容、权利范围及摘要
4、图示(Drawings),不是必须的
5、代理委托书*
6、让渡书(Assignment),申请人为公司时,需要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让渡给公司,即需签署让渡书。
7、小实体声明书,个人、少于500人的企业以及非营利性单位属于小实体。
二、美国申请专利途径
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
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
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
三、美国专利申请流程
1、专利申请人将交底材料传送给我司美国专利代理人评估;
2、如满足申请美国专利条件,我们会与申请人进行进一步洽谈;
3、专利申请人与我司签署代理申请美国专利协议;
4、我们美国专利代理人撰写符合美国专利法要求的申请文件;
5、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审核、签章;
6、我司收到文件后,立即送交美国专利商标局;
7、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美国专利权,并颁发美国专利证书。
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项专利申请提出疑义,我司美国代理人进行答复,直至符合美国专利申请要求,并获得美国专利证书为止。
四、注意事项
1、技术交底书的要求: 应清楚、完整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全部技术内容,所能达到的有益效果,先前技术的不足之处,内部详细结构功能,所采用的原理等,必要时需提供设计图纸,使从事该领域人员能够理解实施为准。
2、实质审查必须是在发明公布后进行的,法律规定的公布是在申请日起18个月的时候进行,也有的申请人愿意提前公开其发明内容,所以会有专利申请在6-10个月的时候就公开了。通常,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将向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发出至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能够体现发明被授权的可能性及存在的缺陷。审查意见一般包括格式错误、新颖性问题、创造性问题、公开充分、单一性问题等等。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