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师和高级能源审计师
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负责节能减排、能源管理人员、标准化体系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运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
节能服务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
涉及节能管理、咨询、研究、服务及第三方机构等相关人员;
各级负责节能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及管理人员;
希望系统学习能源管理知识,提高能源管理专长的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二、培训内容 (一)“十三五”能源与环境及气候规划简介 (二)能源管理方法 (三)能源管理体系概述 (四)节能量的确定及测量和验 (五)节能评估 (六)能效对标 (七)合同能源管理 (八)能源审计 (九)节能规划 (十)节能技术甄选 三、培训目的 为企事业及公用单位培养合格的能源管理人员;
为节能服务机构提高节能服务能力;
为部门节能管理负责人提供专业支持,提高管理水平;
为有志于从事节能工作的人员早日具备资格条件。
四、时间/地点 2016年1月21日—1月25日 重 庆
2016年3月23日—3月27日 深 圳
2016年4月 8 日—4月12日 上 海
2016年4月22日—4月26日 北 京
五、考试 1、经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高级能源管理师》、《高级能源审计师》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查询。
六、费用/报名事宜 1、培训费:高级能源管理师、高级能源审计师6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等);食宿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