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是扑救火灾的指挥中心,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要害部位之一,应设在交通方便和发生火灾后不易延烧的部位。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首层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4、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典型范例:华能上安电厂
上安电厂是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集资建设,一九九四年实行股份制改造,电厂规划装机容量262万千瓦一期工程一九九六年开工,安装两台由供货集团提供的35万千瓦发电机组。二期工程一九九五年开工,安装两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全场现有装机容量130万千瓦。上安电厂自动消防系统采用大量先进的进口设备,联动功能复杂。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消防系统、 二氧化碳消防系统、 泡沫消防系统。我中心集中十几名技术人员通过两个月的维修完全恢复系统正常功能。委托管理期间我中心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常驻电厂不间断提供技术服务,经过几年的细致工作系统运行稳定,并得到当地消防管理部门的赞扬和推广。
施工安全措施
1 月、季、年检进行之前,由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通知各楼层工作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误会。
2 维护人员检查设备时,必须通知甲方值班人员。
3 系统维修时,如需断电,断水应向甲方领导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4 在做消防联动设备测试时,应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