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产品品种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申报和进行实地核查及产品检验。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已取证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内的产品规格或者强度级别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申报,只进行实地核查办法中否决项目的核查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钻井悬吊工具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石油工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钻井悬吊工具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钻井悬吊工具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钻井悬吊工具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钻井悬吊工具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检验的结果符合下列各条,则判为合格。
a)否决项目应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
b)重要项目应有十五项以上(包括十五项)达到本标准要求;
c)一般项目应有九项以上(包括九项)达到本标准要求。
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生产许可证检验的结果符合下列各条,则判为合格。
a)否决项目应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
b)重要项目中整车净重超过规定值5kg的,则该项目作为否决项目处理。
c)重要项目中应有九项以上(包括九项)达到本标准要求。
d)一般项目应有十一项以上(包括十一项)达到本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