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多年来,坚持“诚实守信、用户至上、方便快捷”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满意为标准,”为服务承诺,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全面、快捷”的QS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咨询认证代办服务。
本公司承担产品认证、QS生产许可证(包括换证)、企业标准备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CC认证、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等的咨询服务。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寄到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15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